一、贯彻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;
二、实施有关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;
三、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,实施教学研究、科研等活动;
四、核实教学基本文件,检查执行情况,进行教学质量评估;
五、组织教师编写教学大纲、补充教材、实验(实习)指导书及习题集等;
六、建立听课制度,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和观摩教学;
七、组织教学研究活动,讨论、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;
八、制定教研室的师资培养计划;
九、组织教师积极承担教改和科研课题,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;
十、组织课程考核的命题、阅卷、评分等工作;
十一、加强教研室教学文件、资料的档案管理与建设;
十二、完成与教学有关的其他工作。